8月11日,中共中央、國務院印發的《關于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的意見》(以下簡稱《意見》)正式對外公布,這是國家層面首次對全面綠色轉型進行系統部署。
《意見》提出的主要目標是:到2030年,重點領域綠色轉型取得積極進展,綠色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基本形成,減污降碳協同能力顯著增強,主要資源利用效率進一步提升,支持綠色發展的政策和標準體系更加完善,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取得顯著成效。到2035年,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基本建立,綠色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廣泛形成,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取得顯著進展,主要資源利用效率達到國際先進水平,經濟社會發展全面進入綠色低碳軌道,碳排放達峰后穩中有降,美麗中國目標基本實現。
五大領域分別是:構建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空間格局,優化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,打造綠色發展高地;加快產業結構綠色低碳轉型,推動傳統產業綠色低碳改造升級,大力發展綠色低碳產業,加快數字化綠色化協同轉型發展;穩妥推進能源綠色低碳轉型,加強化石能源清潔高效利用,大力發展非化石能源,加快構建新型電力系統;推進交通運輸綠色轉型,優化交通運輸結構,建設綠色交通基礎設施,推廣低碳交通運輸工具;推進城鄉建設發展綠色轉型,推行綠色規劃建設方式,大力發展綠色低碳建筑,推動農業農村綠色發展。
三大環節分別是:實施全面節約戰略,大力推進節能降碳增效,加強資源節約集約高效利用,大力發展循環經濟;推動消費模式綠色轉型,推廣綠色生活方式,加大綠色產品供給,積極擴大綠色消費;發揮科技創新支撐作用,強化應用基礎研究,加快關鍵技術研發,開展創新示范推廣。
《意見》提出,完善綠色轉型政策體系,具體包括6個方面。財稅政策方面,積極構建有利于促進綠色低碳發展和資源高效利用的財稅政策體系,落實相關稅收優惠,完善綠色稅制;金融工具方面,延長碳減排支持工具實施年限至2027年年末,研究制定轉型金融標準,積極發展綠色股權融資、綠色融資租賃、綠色信托等金融工具;投資機制方面,中央預算內投資對重點項目積極予以支持,引導和規范社會資本參與綠色低碳項目;價格政策方面,深化電力價格改革,完善水價政策,推進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方式改革;市場化機制方面,健全資源環境要素市場化配置體系,健全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,完善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,推進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和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市場建設,完善綠色電力證書交易制度;標準體系方面,建立碳達峰碳中和標準體系,加快節能標準更新升級,完善可再生能源標準體系和工業綠色低碳標準體系。
《意見》提出,加強綠色轉型國際合作,參與引領全球綠色轉型進程,加強政策交流和務實合作。
來源:中國有色金屬報